小微企业——企业所得税优惠

政策速递

2022年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 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,针对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的再升级,以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!

公告具体内容是什么?

(1)本次公告针对的优惠主体是:

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;

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:

①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;

②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;

③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。

④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;

(2)本次公告针对的优惠内容是:

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
(3)本次公告针对的执行期限是:

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

 

优惠力度升级在哪?

(1)财税[2019]13号:

   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(即100万以内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当于适用5%的税率)

   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(即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当于适用10%的税率)。

(2)2021年第12号公告:

   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在财税〔2019〕13号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,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(即100万以内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当于适用2.5%的税率)。

(3)2022年第13号:

     2022年起新政下小型微利企业实际企业所得税税负为:

(一)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2.5%;

(二)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5%;

 

举个例子

某甲企业为小型微利企业,2022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,那么甲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= 100 × 2.5% +(150-100)× 5% = 2.5 + 2.5 = 5万元。减免税额=150 × 25% -5 =32.5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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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
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

https://guangdong.chinatax.gov.cn/gdsw/zjfg/2022-03/21/content_5ee26896e67b4fb9ae3e740a79972f60.shtml

2022年5月14日 13:53